11月15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对外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这份应急处置预案,首次在政策适用范围、性质、影响范围和程度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判定进行了明确。《预案》有以下2大看点:
看点一:四级应急机制亮相为地方高悬风险警铃
为确保债务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案将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四个等级,相应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财政部介绍,对于一般级、较大级债务风险,主要由市县政府立足自身化解;对重大级、特大级债务风险,省级政府可依据市县政府申请予以适当救助。另外,当地方政府出现极大风险时,中央政府可适当指导。
中国行政体制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这将形成一套有章可依、有据可循的规范管理模式。
汪玉凯:上级政府可以清楚了解它下级政府债务到底到了什么程度,对不同类型的地方债务的风险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这样对管控地方债风险提供了重要的量化标准和管控机制。
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室主任张斌看来,明确四个等级的划分标准对地方政府来说无异于悬挂起风险警铃,一旦达到标准触发风险事件,就要依照预案处置。
看点二:地方政府财政重整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
根据预案,一旦发生一般级及以上风险事件,必要时可启动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如何重整呢?
财政重整计划分开源和节流两个部分。为偿还债务本息,地方政府首先要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等,拓宽财源渠道。节流包括压缩各种支出等。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说,财政重整计划实际是对政府预算的一种重新安排。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重整和债务重组是不同的概念,更不是政府的破产计划,不会影响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
张斌:触发了财政风险的有关事件之后,我们的财政就不可能像之前那样大规模的投资。你财政本身要节支,很可能还要增收,去筹集现金流去还债。所以本身会有一些预算的调整,所以叫财政重整。但是呢,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必保的,比如说养老金,比如教育的经费,医院运行的经费,社会保障的经费,这些会有一个基本的保证。
预案特别明确了,地方政府对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汪玉凯认为,财政重整计划会倒逼地方政府对收支活动进行重新安排,改善部分地方资产闲置和效率低下的状况。
汪玉凯:重整后,使地方政府的收入、支出和对债务的管控大体处在一个平衡状态。
而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常务副院长白重恩看来,一旦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地方政府必须实施一系列措施,直至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恢复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这无疑为地方政府收支行为划出了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