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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榆林小壕兔乡人大召开述职评议大会,会上要评议出一个人民群众不满意单位,榆林交警三大队小壕兔中队得票超过半数,由乡人大授其不满意单位牌匾,之后部分人大代表上门挂牌并要求限期整改。然而,挂牌当晚,乡人大就接群众举报,牌子已被摘下。乡人大随即两次通知要求其重新挂牌。乡人大工作人员表示,只有被挂牌单位对为群众诟病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乡人大的二次评议,才可摘牌。
相信看完这则报道的人,对于挂牌一事是持相当程度的肯定态度,因为公家单位终于可以公开给差评了。多年来,行政与司法单位面对的多方位监督中,民众监督一环一直相对薄弱。挂在单位门口的意见箱往往从单位成立之日起就没有被打开过,群众意见成了浮云。这就导致一个单位一旦出现问题,就引发众怒,而给差评则给了一个出口,让大家平时亮出意见,批评批评,这无疑是在防微杜渐。
不过要看到,小壕兔乡人大召开的述职评议大会,推举的差评单位只有一个,好评单位也只有两个。不知道是不是给定的名额限制,但我相信如果不限名额,差评单位绝不会只有一个。
交警中队或大队是基层单位,是与群众接触面最广的单位之一。交警每天上路,被拦下的车辆或行人,绝大多数存在或者疑似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交涉过程中,或是交警的工作态度,或是当事人的不配合,一方或双方出现怨怼情绪应不意外。这样的负能量积少成多,反映到上级那里自然就成了群众不满意单位。当然,不能否定这就是单位本身的问题,可是基层单位总是受夹板气也是事实。在这一类型的评议形式中,相比非基层单位,基层单位是比较不讨好的。
这就需要扩大评议的范围,也许还要改一下评议的方式。比如将评议对象扩展为基层和非基层两类,不设名额限制,由评价制改为打分制,这样更能直观地看出民众对一个单位不满意的程度。另外,类似的评议也不能仅限于乡镇一级政府部门,如市县一级政府部门,其实民众平日与之打交道也较为频繁,如能接受民众评议,尤其是有人大牵头,想必会更有看点。
这毕竟是一个开始,如果将这种评议方式普及化和常态化,在社会中形成一个民众有效监督的氛围,那么一些行政方面的痼疾,比如态度消极、擅离岗位等,都会消弭于无形。从此次案例看,单位对给差评还不习惯,当天挂牌,当晚竟然私自摘牌。从以往的案例看,面对批评,政府部门的反应有所差别,重视是因为人皆有羞耻之心,而不以为意者则多说明对自己的定位还不清楚。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这句话要镌刻在心,不仅需要无数次的耳提面命,对于差评,更要知耻而后勇,有错即改,改后不犯,不用自己动手,民众自然会从心里帮你把那块牌子摘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