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之果迸发涌流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1 19:38:11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三大看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在社会尤其是广大科研人员中产生了热烈的讨论。

智如何有所值?在新一轮产业革命和创新发展大背景下,知识成果进一步让市场说了算,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活力,让智有所值、劳有所得。

【破管理顽疾】

科研成果三权下放给单位

长期以来,国家设立的科研机构、高校、国有企业等取得的科研成果被视为国家所有,单位和研发人员动不得,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突出。一方面有的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另一方面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嗷嗷待哺。

意见从四个方面加强了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包括: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

作为长期激励的一大突破就是把科研成果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下放给单位。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科研机构、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引导科研机构、高校结合自身特点实施分配办法。其中,对从事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的人员,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实现激励和奖励。

【坚持价值导向】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强化绩效评价与考核,使收入分配与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各地的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尤其是军工企业及其科研院所因研制任务重,一些科技成果军转民的效率还不高。部分高校科研团队项目开发前没有相关约定,取得收益后在团队人员间如何分配难以统一。

此次意见中特别强调落实高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

意见中还明确:要发挥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在知识价值分配中的激励作用,根据科研项目特点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对智力密集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国家政策框架内,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特点的劳务费、间接经费管理方式。这也为更多的科研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操作保证。

【取之有道】

适度兼职兼薪激励约束并重

为更好地调动科研院所和高校人员参与创业创新的热情,意见明确,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

体制内有稳定的收入和职称评定机会,辞职创业则有很多未知的考验。科研成果能否变成市场满意的产品或服务,进而形成收益?一些风险和疑虑,让不少科研人员在双创风潮前徘徊。华中科技大学部分科研人员向记者表示,意见明确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包括允许科研人员通过从事兼职工作以及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等。

下一步,我们将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众创空间,鼓励更多科研人员投身双创。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更加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科技部部长万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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