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要分物权和债权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27 17:47:52

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及其理论体系多建立在区分物权与债权的基础上。然而,为何立法和理论上会发展出物债二分?对于这个根本性的问题,学界至今未能提出完整的解释。目前的相关理论有道德哲学说、交易安全说、请求权说,都有各自的缺陷。从法外视角提出的时间落差说能有效解释此问题。在生活中,交易并非瞬间完成,往往存在时间落差,这是民法区分物权和债权的根本原因。(郑观徐伟汪超熊秉元/文据《浙江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