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11 13:19:04

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每天都有,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属于交通逃逸的也不少。那么什么是交通逃逸呢?交通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它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法律法规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逃逸的概念

交通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交通逃逸的认定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实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三、交通逃逸的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逃逸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法规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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