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假都有哪些?

法律法规网 张丽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17 03:25:51

很多妈妈听说过产假,可比较少听说计划生育假。事实上,计划生育假与每个女性息息相关,因此每位女性都有了解计划生育假的必要。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那么具体的计划生育假都有哪些?法律法规网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说说,请看下文:

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那么,计划生育假以下这些:

一、符合计划生育的夫妻可以享有计划生育假,包括婚假、产假、放节育环假、取节育环假等。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放节育环假和取节育环假:节育环对全身干扰较少,作用于局部,取出后不影响生育,具有安全、有效、可逆、简便、经济等优点,是最常用的节育用具之一。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二、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哪些变动?我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四、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政府暂时并未对计划生育手术假期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执行。

(一)例如《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自手术之日起,凭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3日;

2、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10日;

4、输卵管结扎的,休息30日;

5、符合再生育条件,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术的,休息14日;

6、施行皮下埋植术的,休息3日;

7、怀孕2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15日;

8、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休息30日;

9、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休息45日。

(二)又例如《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十二天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3、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4、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5、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6、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7、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8、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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