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各级学校年内将全面禁烟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2011-05-31 23:11:35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截至今年年底前,全市各级学校将全面禁烟,室内外所有区域要达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这一“三无标准”。对于拒不改正的学校,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月31日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昨日,市爱卫会、市教委、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建设无烟校园启动大会。据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介绍,今年控烟的重点是教育机构。本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区域将一律禁烟,今年年底前,实现“无烟学校”的目标,对于拒不改正的学校,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出售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无烟的标准要达到室内外所有区域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高校则明确教学区及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室内外全面禁烟。

  据介绍,市疾控中心曾于去年5月对本市各类中学(初中、高中、职高)共计33所学校中11242名学生进行匿名自填式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尝试吸烟率为24.70%,现在吸烟率为9.11%,男生、住宿生的烟草使用率均显著高于女生和非住宿生;郊区、非重点校、职业中学的烟草使用率分别高于城区、重点校和普通中学。

  近日,市爱卫会办公室抽查了32所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有25所学校能基本达到“无烟学校”的标准,占抽查学校的78.1%。有7所学校(占检查总数的21.9%),达不到控烟的规定要求,检查中发现学校对控烟工作不重视,无控烟无制度、无人管理,教学区域无控烟标识,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结果基本反映了目前本市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控烟情况的现状。

相关: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